诚信为本,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部门工作分工◆■★★■■,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等发展政策,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工作■★★。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是面向全社会的教育。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是与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企业生产★■★、劳动就业等密切关联的教育培训形式◆◆★■。职业教育的特性决定了其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因此■■■★,职业教育的管理模式体现出多元化和灵活性。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2016年以来,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教师〔2016〕3号)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等政策措施;2019年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完善了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每年五月共同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完善措施,深化改革举措,促进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其中明确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为落实这一要求★★■◆,我部积极推动落实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试点工作。2017年,在广泛征求有关省份人社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部选择10所技师学院推动试点工作。2017年10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指出◆★■◆■■,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审批设置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教育部提交备案文件,办理备案工作。2019年1月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再次明确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协育部门◆★◆★■,支持和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同时,指导技工院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办出自己的特色◆■,鼓励支持各地在解决技师学院招生、毕业生就业、生均拨款等方面与高等学校同等对待★■。
《职业教育法》是我国职业教育第一部专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在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确定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计划■◆。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时任委员长亲任组长,听取汇报并赴地方开展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我部将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领导下,与教育部共同做好修订职业教育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立法层面保障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技工院校是由建国初期为解决失业青年就业问题而举办的技能培训学校发展而来,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专门学校。近年来■★◆,技工院校坚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培养一线技术工人为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已发展成为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鉴定竞赛等工作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办学特色鲜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深受企业欢迎。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379所◆■■◆◆★,在校生341万人◆★■■,2018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21万人次。当前■◆★,技工院校存在招生难、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在学校待遇、毕业生待遇★■■◆★、资金投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4年★■■◆★■,国务院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我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2019年,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我部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的通知》◆■。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推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
下一步,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发展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事业。